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转让项目 > 国有产股权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Y00024339
名称 苏州城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02%股权转让
挂牌价 351.02万元
保证金 3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9-13
挂牌结束日期 2023-10-1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苏州城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02%股权

351.02

30

二、标的基本情况、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基本情况

(1)苏州城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7453.95万元,经营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置业商务广场1幢1501室。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和运行;能源产品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源项目投资与管理;能源产业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数额

(万元)

实缴出资数额

(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城投保障房有限公司

2608.88

2608.88

35%

2

苏州工业园区中鑫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127.04

2127.04

28.54%

3

苏州交投鑫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938.03

1938.03

26%

4

苏州苏能集团有限公司

480

480

6.44%

5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300

300

4.02%

 

 

 

 

 

 

 

 

 

 

 

 

3)标的公司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7月31日

总资产

12312.19

11980.98

12265.55

总负债

4573.28

3779.27

3804.82

净资产

7738.91

8201.71

8460.73

营业收入

3468.96

3972.23

2537.84

利润总额

515.54

623.29

358.05

净利润

395.97

462.8

259.07

2、(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内部决策:转让方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开转让所持有的苏州城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02%股权。

2、上级批准: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批复同意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持有的苏州城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02%股权。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照其受让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6、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七、公告期限: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0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下午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领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  话: 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