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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Y00010969
名称 福安市后楼水电站(普通合伙)17.72%股权转让
挂牌价 107.83万元
保证金 2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2-03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3-0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福安市后楼水电站(普通合伙)17.72%股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107.83万元。

三、基本情况:

后楼电站为富懒溪干流上开发建设的第二级电站,纳入《福建省福安市富懒溪综合流域规划报告》(福安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2006年11月)规划范围内。

后楼电站为引水式电站,总装机容量1000kw。后楼电站坝址位于城阳乡后楼村下,厂房建于后楼村金钟自然村下的左溪畔,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0.97km2,水库总库容90.1万m3,有效库容58.1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498.00m,属小㈡型水库,工程为五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拦河坝设计洪水20年一遇,校核洪水100年一遇,厂房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河道生态用水按坝址以上流域多年平均流量的10%下泄。

后楼水电站基本情况表

具体

位置

行政区域

宁德市福安县城阳乡后楼村

备注

所在流域

赛江(干流)茜洋(一级支流)富濑溪(二级支流)

 

地理坐标

N27°04′52.59",E119°44′05.45"

 

工程

概况

水库概况

总库容:91.74×104m3;调节库容: 58.10×104m3;死库容: 12.44 ×104m3;坝高: 29.3 m;正常蓄水位:497.8m;死水位:480 m;设计洪水位:500.43 m;回水长度:1000 m;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0.97km2;调节性能: 不完全年调节水库 ;建设时间 2003年5月;主要功能: 发电、防洪

库容与与流域规划报告描述略有出入,其余基本相同。

电站概况

平均水头: 140   m;装机容量: 1000  kw、多年平均发电量: 200  ×104kwh;发电形式:■引水式□坝后式;发电时间: 2004年5月  ;设计时限:  50  年;

其它

最小下泄流量:0.038 m3/s;脱水段长度:1020 m,减水段980m。。

工程情况

立项时间: 2003年;是否纳入流域规划:■是,□否

环评及

环保验收

情况

■未审批

□已审批(审批单位:           ;审批时间:           )

■未环保验收      

□已环保验收(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              )

 

四、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

持股比例

1

吴坚

10万元

20%

2

缪裕良

10万元

20%

3

张奶铃

10万元

20%

4

陈玉文

10万元

20%

5

丁宝铃

10万元

20%

五、标的公司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17年

2018年4月

2018年12月

总资产

419.56

417.63

405.94

总负债

19.38

28.64

28.54

所有者权益

396.53

388.99

377.41

主营总收入

84.06

9.85

69.88

净利润

53.48

-11.18

25.93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年7月15日,标的公司总资产评估值为637.14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28.64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608.5万元。

六、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吴坚转让标的企业17.72%股权实为代福建省安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本次转让成交价款按照合同约定,划转至福建省安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七、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吴坚根据国网宁德供电公司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会议纪要(文件文号:集管纪(2017)3号、4号),将所持有的福安市后楼水电站(普通合伙)17.72%股权进行公开转让;本次标的公司的产权转让行为已经标的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主要交易条件

1、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受让方前期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由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毕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5、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6、原股东未放弃优先受让权;

7、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十、公告期限:2019年2月3日至2019年3月7日。

十一、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

十二、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十三、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0591-87855200、 87845911、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