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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GY00010939
名称 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 2853.205072万元债权转让
挂牌价 7649.985072万元
保证金 80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1-25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2-26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赖先生、许先生、陆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09323、87838107、8780009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公司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

2853.205072万元债权转让。

二、挂牌价格: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

2853.205072万元债权转让的挂牌价为7649.985072万元,其中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挂牌价为4796.78万元,债权转让的价格为2853.205072万元,最终竞价成交价与挂牌价的差额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三、基本情况

1、太仓江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时间为2005年7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经营住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港城组团滨江大道东侧、戚浦塘北侧。公司经营范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福建省华源城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00%

3、标的公司近期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2016年

2017年

2018年6月30日

总资产

4187.87

3838.12

3669.11

总负债

2999.16

2979.54

3081.04

所有者权益

1188.71

858.58

588.06

营业收入

475.08

370.84

-77.83

净利润

-465.96

-330.13

-270.51

4、本次转让标的的股权部分为福建省华源城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的100%股权。

5、转让债权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2853.205072万元债权由以下三笔债权构成:

福建省华源城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481万元债权,标的公司于2008年至2015年因二期项目扩建及生产经营需要,共计向福建省华源城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剂资金1481万元。双方共签订5份《内部资金调剂使用协议》。

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1043万元债权,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与标的公司于2017年签订《借款协议》,借款本金1043万元,借款期限1年。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标的公司329.205072万元债权。2013年至2015年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付标的公司水费与实际结算水费存在差额,标的公司应退还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多付的水费329.205072万元。经双方核实确认(太港管函〔2018〕11号、太江污函〔2018〕33号), 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有标的公司329.205072万元债权。

四、特别事项说明

1、本项目挂牌价格由标的公司100%股权及2853.205072万元债权组成,其中标的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4796.78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2853.205072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除本次所转让债权以外的债权、债务的变更,不存在公司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3、转让标的公司的详细情况以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

1、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六、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时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在《产权转让合同》及《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的交易基准日为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日止,标的公司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其受让后所持有的股权享有或承担。

3、除三笔打包债权以外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4、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为含债式转让,包括:(1)受让方受让转让方所持标的公司100%股权;(2)受让方同时受让相关主体对标的公司的债权2853.205072万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标的企业存在的重大债务即欠福建省华源城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481万元和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借款1043万元,欠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多收水费329.205072万元,根据相关债权人的意向,股权转让的同时连同债权一起打包合并捆绑转让,转让后,一起打包转让的债权由受让方承继。最终竞价成交价与挂牌底价的差额属于股权增值归福建省华源城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截止标的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日前,上述债权涉及的利息部分由标的公司继续承担,并于股权变更登记日前支付给债权人。股权变更登记后,债权本金及利息部分由标的公司向债权受让人承担。

6、受让方按原投资合同履行职责和享有规定的权益。

7、根据太委办〔2018〕10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太仓市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受让方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尾水提标改造。

8、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2月2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26日下午17:00时。

竞买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相关竞价文件。

九、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十、联系方式:0591-87838107、87809323、8780009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