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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09434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62号新华福广场1#楼13、14、15层住宅及1#、2#连体楼3层03店面房产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8-07-09
挂牌结束日期 2018-08-03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赖先生、许先生、陆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38107、87809323、87800096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格

转让标的为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62号新华福广场1#楼13、14、15层住宅及1#、2#连体楼3层03店面房产,具体名称、挂牌价以及保证金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挂牌价(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标的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62号新华福广场1#楼1301-1332单元

1858.08

7,453.31

750

标的二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62号新华福广场1#楼1401-1432单元

1858.08

7,537.87

750

标的三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62号新华福广场1#楼1501-1532单元

1858.08

7,624.7

750

标的四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62号新华福广场1#、2#连体楼3层03店面

1493.84

2,218.05

200

标的五

以上转让标的一至标的四的整体

7068.08

24,833.93

2450

本次转让,采用“先整体后分拆”的方式进行。新华福广场1#楼1301-1332单元32套住宅、1401-1432单元32套住宅、1501-1532单元32套住宅及新华福广场1#、2#连体楼3层03店面分别设置为4个独立的转让标的(即标的一至标的四)。先将标的一至标的四打包成一个整体(即标的五)进行转让,如有竞买人报名竞买标的五且符合报名条件,则对标的五组织竞价。若无人竞买标的五或标的五的竞价不成功,则组织对标的一至标的四分拆转让的竞价活动。

二、标的简况

标的一: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62号新华福广场1#楼(华城国际北楼)1301-1332单元共32套住宅房产,总建筑面积为1858.08平方米(详见《基本情况表》),每套住宅房产均有独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年限至2066年11月6日,产权人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抵押、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房产整体带租约转让,详见《租赁情况表》和《租赁合同》。

标的二: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62号新华福广场1#楼(华城国际北楼)1401-1432单元共32套住宅房产,总建筑面积为1858.08平方米(详见《基本情况表》),每套住宅房产均有独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年限至2066年11月6日,产权人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抵押、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房产部分面积带租约转让,详见《租赁情况表》和《租赁合同》。

标的三: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62号新华福广场1#楼(华城国际北楼)1501-1532单元共32套住宅房产,总建筑面积为1858.08平方米(详见《基本情况表》),每套住宅房产均有独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年限至2066年11月6日,产权人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抵押、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房产部分面积带租约转让,详见《租赁情况表》和《租赁合同》。

标的四: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62号新华福广场(华城国际)1#、2#连体楼3层03店面房产,建筑面积1493.84平方米(详见《基本情况表》),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使用权年限至2036年11月6日,产权人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抵押、担保、出租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规划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该房产整体带租约转让,租赁面积1493.8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分标的转让的情况下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详见《租赁情况表》和《租赁合同》。

标的五:为上述标的一至标的四的整体。

三、风险提示

1、除转让标的四房产规划用途为商业外,其余房产规划用途均为住宅。但转让标的1-3自2006年交付以来,即以办公用途出租。原每户单元包括但不仅限于隔墙、水电管线、厨卫设施等已遭到不同程度的拆除或改动,具体情况以房产现状为准。转让标的按房产现状出售移交,如需恢复或改造等事项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实施且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转让标的1-3房产证的坐落楼层数与新华福广场(华城国际)建筑物实际楼层数不一致,即转让标的1房产证13层对应建筑物实际楼层20层,转让标的2房产证14层对应建筑物实际楼层21层,转让标的3房产证15层对应建筑物实际楼层22层。

3、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在标的一至标的四分拆转让的情况下,同一意向竞买人在符合竞买条件的前提下可同时竞买多份转让标的。

4、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转让标的任何瑕疵保证。竞买人应当在竞价前充分了解标的的状况,一旦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提出任何异议和权利主张。

竞买人需向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竞买承诺函》,承诺:“本次转让标的任何情况以现状为准,若我方放弃或错过调查现状的机会均视为我方认可转让标的任何情况,竞价成交后我方承诺不对标的任何情况、《公开竞价文件》及附件提出任何异议。我方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递交了报价文件,即表明已向标的转让方详尽并完全了解本次转让标的全面情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接受转让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愿承担由于对转让标的现状和购房政策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买的行为负完全责任。转让方无需为转让标的承担任何责任,我方不向转让方提出任何异议和权利主张”。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能严格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转让标的房产所在地的购房政策。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受让方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受让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和受让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2、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标的一、标的二、标的三以及标的四的原租赁关系转移日为房产实际交付当日。

4、标的二中的1406-1414单元房产租赁合同于2018年5月31日已到期,但原承租人尚未搬离。因此,受让方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需向转让方提供书面函件,明确是否需要1406-1414单元房产的原承租人清场搬离。若需要转让方清场,则应同意将标的2的交付日期确定为不超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交割通知书》发放日期后两个月内;若无需转让方清场,双方将按原承租人正在使用1406-1414单元的现状,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交付后是否出租由受让方与原承租人自行协商,与转让方无关。

5、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方于房产实物交付当日结清水、电、物业管理费用,自交付之日起,有关该房产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及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7、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

六、竞价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8年7月9日-2018年8月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8年10月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八、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17:00时。

九、电话:0591-87838107、87809323、8780009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

基本情况表.rar
租赁情况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