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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10420
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31号时代金典大厦1701单元转让
挂牌价 503.1万元
保证金 50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8-11-30
挂牌结束日期 2018-12-2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格:

宗地性质

建筑物名称

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证号

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挂牌价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用途

备注

出让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31号时代金典大厦1701单元

榕房权证R字第0606341号

榕鼓国用(2006)第00241901966号

193.46

6.7

503.1

50

住宅

租期至2019年3月31日

二、标的简况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31号时代金典大厦1701单元,产权归属:福州艺辰贸易有限公司。两证齐全,未抵押质押,不涉及诉讼,权属清晰。目前标的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限至2019年3月31日。标的划片福州市屏山小学、屏东中学屏北分校。

三、受让方条件资格: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2、水、电等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土地证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转让方给予配合,但不承担办理过程中的任何风险;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竞买人可以选择采用一次性付款或者按揭付款方式支付标的转让价款:

1、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采用按揭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办理按揭贷款的指定银行为交通银行福州金山支行。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价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40%)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成交价款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取得银行按揭贷款付清,倘若经银行审核并不支持该笔贷款或在上述时间内未取得按揭贷款,买受人应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成交价款,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且转让方有权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转、受让双方在转让标的的产权变更时受让方应当场委托由转让方授权代表领取变更后的产权证,转让标的房产《福州市房屋登记受理领证单》由转让方授权代表保管。

六、特别提示:

1、竞买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租赁期限内,因买卖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3、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或另行公告,直至2019年5月30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九、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具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十、联系人:张先生、阮先生、林先生、扶女士;

联系电话:0591- 87855200、87315276、87821179、87845911;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