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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31025
名称 一批待报废资产(合计275台)整体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5-05-15
挂牌结束日期 2025-05-21
是否延牌
联系人 邓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挂牌价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一批待报废资产(合计275台)

75.5

20

以上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偏光板修复设备、偏光板剥离设备、脱泡机等生产设备和办公桌椅等、文件柜、电脑等生产及办公配套设备资产。

2、(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活动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https://biz.fjcqjy.com/#/logi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竞买人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成交确认、资金划转等交易事宜全部通过“交易系统”完成。

2竞买人须在本项目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通过“交易系统”或“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微信小程序”完成对本项目的线上报名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报名完成后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竞价。

3组织方、转让方对转让标的品质和状况不作担保,转让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在报名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看样),并在充分调查的前提下报名参与竞价,放弃尽职调查均视为已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并认可转让标的品质与现状。竞买人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本项目的挂牌价受让,并愿意通过本项目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进行报价确定受让方, 同时表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和投资风险等),接受本项目公告提出的转让要求,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4交易过程中转让方、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5若在看样期至转让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全程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处置。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情况下,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交易保证金到组织方指定银行账户,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买资格。

2、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3、价款结算。全部成交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4、资产交割。交易双方应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开始进行标的权属变更及实物移交。产权交易机构在转让方和受让方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经双方确认有效签章的交割确认单且转让方和受让方点击“确认交割完成”后或由转让方上传交割确认单并提交交割事项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校验原件后,产权交易机构将交易价款无息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税费承担。转让标的在变更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7、受让方带现状拆除处置转让标的,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受让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拆除过程中自身及第三方人、财、物方面的安全及其它一切责任。受让方须承担拆除费用、清运费用等费用。

8、竞买人对标的工地位置、场地情况、进场道路、水电接驳口位置应了解清楚,并明白因现场实际情况原因而造成成本变更的风险,风险费包含在本次转让价格中。若因上述原因造成成本变更,转让方均不予以调整。

9、本项目交易条件以本项目“交易系统”披露信息及附件《资产转让合同》为准。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

1、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无息转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在支付转让总价款时,在其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该履约保证金无息抵作等额合同价款。受让方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20万元的进场安全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成交价款、转让方和受让方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经双方确认有效签章的交割确认单且转让方和受让方点击“确认交割完成”后或由转让方上传交割确认单并提交交割事项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校验原件后,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进场安全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2、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竞买人或受让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组织方或转让方将取消其竞买人资格或者受让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该笔交易保证金扣除应支付给组织方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归转让方所有,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及竞买人(受让方)实施的任何行为给组织方、转让方造成损失或造成组织方、转让方被第三人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的,竞买人(受让方)应无条件全额赔偿或补偿组织方、转让方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罚款(金)、诉讼(仲裁)案件受理费、诉讼(仲裁)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1)相应转让标的的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

(2)竞买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竞买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报价的;

(3)竞买人对转让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

(4)不论是在竞价前还是竞价后,发现竞买人(受让方)递交的报名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交易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

(5)竞买人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交易活动过程中做出承诺的;

(6)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交的报名材料或交易保证金的;  

(7)受让方未按要求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

(8)本项目公告等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交易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