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频道 > 转让项目 > 实物资产
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15111
名称 报废搅拌车11辆、报废塔吊三台及报废设备一批分别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20-09-14
挂牌结束日期 2020-09-25
是否延牌
联系人 曹先生、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592-2083169;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分部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挂牌价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标的1

报废搅拌车11辆

详见附件1:

报废车辆清单

48.9

5

标的2

报废塔吊三台

详见附件2:报废塔吊清单

36.9

5

标的3

报废设备一批

详见附件3:报废设备清单

333.1

35

注:以上转让标的分别转让。同一竞买人在符合竞买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受让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受让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产权持有人情况说明:委托人与产权持有人之间的关系

转让标的产权持有人分别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三航混凝土有限公司、中交三航(厦门)工程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为资产处置单位,产权持有人厦门三航混凝土有限公司、中交三航(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均全权委托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进行资产处置。

本次拟挂牌拍卖转让的资产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三航混凝土有限公司、中交三航(厦门)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厦门石湖山、漳州古雷、厦门翔安的车辆、机器设备。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标的1:报废搅拌车11辆

该标的存放于厦门石湖山、漳州古雷。车牌闽D36361、闽D36619、闽D36623、闽D36639、闽D36663的五辆星马牌AH5254GJB混凝土搅拌车,均为2007年12月购置启用,排放标准均为国Ⅱ,车辆均在年检有效期内,车辆均正常使用中,因尾气排放标准已无法过户。车辆闽D50999、闽D39271、闽D39837、闽D39985、闽D39879、闽D39982等六辆星马牌AH5254GJB2混凝土搅拌车,均为2008年5月购置启用,车辆均在年检有效期内,正常使用中,尾气排放标准均为国Ⅲ,搅拌车为特殊作业车,能否在厦门市市内上路使用不做保证,且转让后标的物的使用应符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报废搅拌车清单)

(二)标的2:报废塔吊三台

标的2存放于翔安大宅。均已拆解分散堆放,大型钢构件,起重机尚较完整,设备保护漆老化开裂脱落。(详见附件2:报废塔吊清单)

(三)标的3:报废设备一批

标的3存放于翔安大宅、内厝堆场。主要为搅拌站、卷扬机、龙门起重机、拖泵、布料机、压路机和平地机等。(详见附件3:报废设备清单)

大部分设备均拆解分散堆放于露天堆场,堆放时间大部分为3-5年,个别设备堆场长达8-12年,设备长期闲置,部件缺失,除个别设备尚可使用,其他设备均不能正常使用。

2(风险)提示

上述标的处于报废处置状态。存放在厦门石湖山、漳州古雷、厦门翔安大宅、内厝。具体设备的数量、完好情况、缺损情况和质量以现场看样实物为准,其完好和质量状况不作保证,转让方以标的现状与受让方办理移交,如存在差异,不再因现场数量及质量状况等对标的金额进行调整(上述标的质量等基本情况仅供参考)。

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转让标的可能存在零部件缺失与损坏,转让标的质量和状况以现场看样为准。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竞买方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竞买规则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对潜在风险估计不足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2、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分部账户作为资金收取和划转的平台(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分部;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上李支行;开户账号:35101527001052500828),交易保证金和转让价款等均汇入此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收取和划转。

3、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当日签订《报废设备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报废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进场安全保证金,进场保证金分别为:标的1:10万元;标的2:5万元;标的3:15万元。

4、本标的转让后所产生的税和费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转让方在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分部出具的《交割通知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的移交手续,转让方应在上述时间内将转让标的按现状移交给受让方看护。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5个日历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

转、受双方签署《交割完毕反馈函》及《设备交接证明书》等移交手续即视为转让方已履行交付标的的义务,至此转让标的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设备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全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6、转让标的已达到报废标准,需进行报废处理,若受让方私自修复启用而产生全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1车牌闽D36361、闽D36619、闽D36623、闽D36639、闽D36663的五辆搅拌车排放标准均为国Ⅱ,车辆均在年检有效期内,车辆均正常使用中,因尾气排放标准已无法过户,受让方须在车辆移交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将车辆报废单交给转让方;车辆闽D50999、闽D39271、闽D39837、闽D39985、闽D39879、闽D39982等六辆搅拌车车辆均在年检有效期内,正常使用中,尾气排放标准均为国Ⅲ,搅拌车为特殊作业车,能否在厦门市市内上路使用不做保证,且转让后标的物的使用应符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受让方须在车辆移交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将车辆报废单或提档资料交给转让方。

7、转让方对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不做保证,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标的需要依法办理权属转移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受让方持相关材料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及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在办理权属转移过户及变更登记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缴付的一切税费,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其他交易条件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报废设备转让合同》为准。

五、交易方式:拍卖。

六、公告期限: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25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七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17:00时。意向竞买人请于上述时间内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竞买人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竞买人手机号码、姓名或名称、登记的标的名称并加上“MCJJ2020102-1项目标的 竞价保证金”字样;缴款人如未按上述规定缴款,中心有权视为竞买人未缴纳保证金。经确认保证金到账的竞买人,到拍卖公司签署竞买文件,了解拍卖规则,领取有关竞买资料,并办理竞买确认手续。

为便于未成交时退还保证金,竞买人应按附件4的要求张贴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并将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报名时提交。

联系人:曹先生、陈女士、许先生、赖先生;

电话:0592-2083169;0591-87276322、87809323、87838107;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C区#301-A;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1:报废搅拌车清单

附件2:报废塔吊清单

附件3:报废设备清单

附件4:竞价保证金交纳凭证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