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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04590
名称 福州闽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整体拆除权及配套设施、设备、物品等资产所有权转让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9
挂牌结束日期 2015-06-29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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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现公告如下:

一、 标的名称:福州闽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建筑构、构筑物整体拆除权及配套设施、设备、物品等资产所有权捆绑转让。

二、挂牌价:人民币136万元。

三、基本情况:

1. 转让标的位于福州市古田路117号规划红线内,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主楼、辅助房、综合楼、消音房、空调房等,其中:主楼总楼屋14层,钢混结构,有电梯,桩基础,钢筋混凝土预制板楼板;辅助房,共1层,砖混结构;综合楼,总3层,砖混结构;消音房,总3层,砖混结构。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以规划红线区域内现场为准。

2. 配套设施、设备、物品(详见附后清单)主要为90年代购置酒店经营设备与物品,包括空调、电视、冷却泵、电梯等,均使用多年,部分已经报废闲置或已破损陈旧。上述设施、设备、物品以移交现场实物为准。

四、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应是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 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资质。

3. 具有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核发并年审合格有效的福州市房屋拆除单位资格备案证书。

4. 具有合法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竞买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且目前无在建,工作单位以注册建造师证上注明的为准。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 按照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部成员未被列入《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且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业限制的。

7. 在施工过的项目中近两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主要交易条件

1.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以规划红线区域内移交时现场为准。不得以实际拆除时建筑物及其构筑物的现状与现场踏勘当日建筑物及其构筑物的现状不完全一致而要求转让方予以补偿。

2. 转让设施、设备、低值易耗品以移交现场实物为准。不得以移交实物与资产评估报告不完全一致而要求转让方予以补偿。转让设施、设备、低值易耗品(布草类)均使用多年,部分已经报废或已破损陈旧。

3. 竞买人在竞价时应提交拆除施工方案,拆除方案包含拆除顺序、拆除机械、劳力组织、工期计划、管理措施、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转让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竞买人(即受让人)对其拆除施工方案进行整改,拆除施工方案经转让方同意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手续后方可施工。

4. 受让方应在《拆除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20万元、安全风险金20万元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 受让方应在签定《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根据《移交确认书》,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 受让方应在《拆除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进场办理现场交接手续,并在交接手续完成次日起应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配套的设施、设备、物品拆除、搬迁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旧材料、残渣(建筑垃圾)清理外运任务,场地平整,按验收要求移交给转让方。

7. 履约保证金、安全风险保证金在规划红线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资产转让项目结束后,土渣清运、地面平整至原室外地面标高水平后,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经转让方确认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资产转让项目已全部完成,无任何遗留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 受让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时完成项目施工,不得将本项目施工转让(转包、分包)给他人。

9. 本项目施工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同时,受让方应保护拆除区及其周围地上地下的电力、通讯(网络)、给排水、绿化、文物、国防设施,严禁擅自处理。

10. 受让方应负责向相关行政部门办理拆除有关手续(包括应由转让方办理的与拆除工程有关的绿化、环保、市政等所有手续)。

11. 拆除期间,转让方在不影响拆除工作的情况下需要进场勘察的,受让方应无条件配合。

12. 受让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厅颁布的《福建省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若干规定》(闽建建[2007]9号文)及福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福州市市区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整治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13. 受让方在房屋拆除过程必须接受转让方或转让方聘请的监理公司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4. 竞买人现场勘察的费用及勘察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15. 施工期间,工地发生的一切安全、违法、违规事件(含意外风险事故)以及因事故引发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六、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七、交易方式:密封式报价加网络竞价。

八、公告期限:2014年11月4日—2014年12月1日 。

九、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购买竞价文件)。

联系电话:0591-87845911 、87855200 、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附:配套设施、设备、物品《设备清单》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