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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编号 SW00004537
名称 莆田市城厢区城南乡沟头村嘉新商业城2幢201、202房产转让(二次公告)
挂牌价 详见公告
保证金 详见公告
挂牌开始日期 2015-06-29
挂牌结束日期 2015-06-29
是否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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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有关部门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莆田市城厢区城南乡沟头村嘉新商业城2幢201、202房产。

二、 挂牌价格:人民币2632120元。

三、基本情况:

标的房产坐落位于莆田市城厢区城南乡沟头村嘉新商业城,约建成于1993年,为1栋5层砖混结构楼宇,权证为《房屋所有权证》[字第400008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莆国用(1994)字第C09212号],用途为住宅,土地批准使用期限至2063年11月16日,总建筑面积508.41m2 ,用地面积133.03m2 ,其中一层现作为仓库和车库使用,二层至五层均为套房,每层建筑面积约为103平方米,楼宇内有一个步行楼梯。

四、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一旦报名缴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并在《房产买卖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2、转让标的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土地证从转让方名下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水、电等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六、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4年6月6日2014年7月3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14年10月9日,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八、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

九、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7845911、87315276、87855200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