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资讯中心 > 新闻中心
沪、津、京,渝讨论统一产权交易《操作规则》
发布时间:
2008-10-31

一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系统建设三次会议在天津召开

2008年9月17日.由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指导,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承办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系统建设工作会第三次会议在天津市蓟县静寄山庄召开。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副局长邓志雄、监管处处长黄景安及沪、津、京、渝四家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参会人员就《操作规则》讨论稿进行了定稿前的最后一轮讨论,经过分组研究,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并针对企业国有产权经纪会员管理办法的制定进行了初步讨论。会议委托上海产管办拿出经纪会员管理办法初稿。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郭建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认为,我们应该对现在所做的事业具有自豪感。中国的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市场都是“拿进来”的东西,是舶来品。而产权交易市场是我们的创造、我们的发明,是可以“拿出去”的,是别人要来学习的。虽然过程很艰苦,但终会有让我们感到自豪的那一天。

郭建新表示,现在中国产权交易市场面临着健康发展的问题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系统建设工作是个转折,从过去的各自为战的发展时期开始转入统一的时期,它标志着中国产权市场开始走入统一规则统一市场、统一信息披露的轨道。

郭建新指出,第一,各家机构要充分认识到统一的重要性,现在的统一并不是统一到一家机构上,而是统一到四家机构,甚至更大的范围上,是统一到一些比较成功的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因此各家机构都需要做出调整,并且要尽快适应。第二,统一是指规则和程序的统一,四家机构适应在统的原则下,拥有各自的服务特色。第三,要有好的队伍,队伍的主体就是经纪会员。经纪会员队伍要由四家机构承担起培育的职责。应对经纪会员的行为进行规范,杜绝经纪会员在中央企业交易过程中的寻租行为。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邓志雄对《操作规则》的制定作了回顾,他说,《操作规则》的出台历时一年多时间,经过了七个回合天津酝酿、北京协商、上海签约、北京播种、上海开花、天津结果、10月时将在重庆收获。

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统一交易系统、交易规则,是继3号令之后的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是产权界团结一致努力拼搏的结果,也是对三号令颁布五周年的一个献礼

信息来源:《产权导刊》2008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