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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大力推进项目进场交易 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
2015-06-25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高速”)为规范系统内国有资产租赁、发包行为,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行效益,2014年出台《福建省高速公路广告经营开发办法》《服务区招商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各公司租赁、发包项目必须进入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截止2015年5月31日,共有福建省高速公路广告有限公司(含福建省福厦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各地市分公司(含经营开发公司)、厦门金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油路通(福建)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共306宗租赁、发包项目委托“中心”进行交易,成交项目平均增值率49.58%,取得良好效果。

 

 

  其中漳诏高速公路服务公司委托的常山服务区中式餐厅经营权发包项目,挂牌价220万元,成交价395万元,增值率达79.55%;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的罗源服务区东侧(B)区加油站经营权发包项目,挂牌价420元/吨,成交价700元/吨,增值率达66.67%;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的罗宁高速公路罗源服务区汽修、路面故障车辆抢修及服务区加水经营权发包项目,挂牌价110.5126万元,成交价331.5379万元,增值率达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