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LQ00031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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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漳浦南浦乡兴巷村猪母乳山林地出租及地上附属林木转让捆绑处置项目 |
挂牌价 | 详见公告 |
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6-18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7-01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09323、87276322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一、项目简介
1、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标的名称 |
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漳浦南浦乡兴巷村猪母乳山林地出租 |
275243.5 |
20000 |
地上附属林木转让 |
漳浦南浦乡兴巷村猪母乳山林地为租赁标的,地上附属林木转让为转让标的,以上两个标的为捆绑处置,挂牌价包括10年总租金挂牌价30491.5元和地上附属林木转让价格244752元,若有竞价增值归属总租金增值。
2、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为漳浦南浦乡兴巷村猪母乳山林地,面积为46.91亩,其中:09大班,060和100小班面积为35.68亩,7-8年生巨尾桉树林胸径16-20cm,树高约20米,每亩90-110株,每亩评估价值6300元,价值224784元;090大班和070小班面积为11.23亩,2年生巨尾桉林,每亩估值1600元,价值17968元;4株油衫平均500元,估值2000元。猪母乳山林地地上附属林木三项共计价值244752元,出租方在签订山林地出租合同时等值出让给承租方,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3、(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未取得林权证,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未取得权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山林地出租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山林地出租合同》。租赁标的以现状出租,竞租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若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租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4、租赁标的的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经营。
5、挂牌价:详见“一、项目简介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6、租赁期限:租赁期限10年。
7、出让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林木出让金244752元。租金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承租方须缴纳第一个年度租期(十二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往后租金须在已缴租金年度结束前缴纳下一个年度租金,由漳浦县南浦乡兴巷村民委员会会向承租方提供银行收款账户。租金无递增,无免租期。
承租方需向漳浦县南浦乡兴巷村民委员会缴纳租金总额1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签订之日付清。承租期满时,待承租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漳浦县南浦乡兴巷村民委员会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否则保证金可用于偿还承租方应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违约赔偿金。
8、合同签署:租赁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优先权情况:不涉及。
二、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应接受的主要承租条件
1、合同签订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缴纳约定的林木出让金244752元和租金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时,待承租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否则保证金可用于偿还承租方应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违约赔偿金。承租方须在在合同签订起一个月内支付首年租金。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租方自主开展农业或林业生产并自担风险、依法纳税,违法违规行为概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发生亏损与出租方无关。
3、在承包期内,如上级拨付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出租方所有,属于承租方生产发展时自行争取的国家政策补助资金归承租方所有。
4、在承包期内,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5、在承包期内,承租方可依法依规申请农业设施用地建设,且只能进行简易或临时搭盖,不得采用永久性建筑结构。租赁合同期满,出租方将不对承租方投入的各类临时搭建等基础设施进行补偿。
6、合同期满,承租方承包的山地由出租方无偿收回;地面种植的林木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否则由出租方无偿回收。
7、合同期满,由出租方重新公开招租时,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9、其他条件详见《山林地出租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山林地出租合同》。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详见“一、项目简介1、租赁标的挂牌价及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直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7:00时。有意参加竞价的意向承租方请在公告期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受让申请登记表》、《竞价须知》。
八、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87809323、87276322;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监督电话:0591-87810363。